April 30, 2007

壞人也是要吃割包的

要怎麼說這件事呢?也許是巧合,也許純粹是自己想太多,把各種無關的事件連接在一起而已。

幾年前,某個黃昏時刻,經過公館的割包店,突然想起家裡的鑰匙放在阿濟家,拿出手機要播時,抬頭看到一個很熟悉的人,就從眼前正面走過去,我想了一起,這不是那個國小的林XX嗎?

我幾乎確定那就是他,雖然我並不很餓,但還是跟著他排隊買割包,我以為他會回過頭來驚呼,你是我的國小同學,然後彼此留下聯絡電話,之後完全不再聯絡。只要那個相認的片刻,那個驚訝的眼神就夠了。

他和小學長得差不多,眼睛大而水亮,我以為所有智商一五○以上的男子都應該有一對這樣充滿靈性光輝的眼睛,但這樣的眼睛若長在女人臉上,就顯得放浪些了。林XX的臉型其實有點陰柔,也許他也過得很放浪。如果記得沒錯,他小學時的女人緣不錯,功課好,體育也不錯(好像羽球打得很好),交際的手腕也高明。

在童年所謂「交際腕高明」通常意謂,這人過度社會化,愛打小報告,得不到的東西就搗爛它。有次偷蹓出學校買零食,沒找林XX,他一個不高興去向老師報告。同學們其實也不討厭他,但他也絕不是那種人畜無害的好學生,因為他是無法任人操控,所以對某些人來說,是充滿魅力的。

我以為他會回頭看見我,是的,他是回頭了,也看見我,但卻沒認出我。他買了割包,轉身跨上停在一旁的機車,往新店的方向騎走。

又過了好一陣子,看到幾則「網路尋人」的新聞,手癢隨便用古狗大神鍵入林XX這個名字。他的名字並不算普遍,也不算刁鑽,很一般的字。我找到在政府單位當科長的林XX,也有大學新生的林XX(一個念電機,一個念外文),也有台東的高職生林XX,也有大學教授林XX,還有開國中同學會的林XX(依照片裡這個林XX小腹微突的狀況判斷,極可能和上述某個林XX重複)…。

最後,我找到一個網站,一個專門搜集「有趣」社會新聞的討論區,某篇2004年的新聞剪報出現一個林XX的名字。

新聞大意是說,警察單位為了捉偷車賊,在機車上裝了針孔,結果一路從台北縣跟蹤到桃園,順利破獲偷車集團,這個集團還在牆上用噴漆寫著:「偷遍天下」、「一偷再偷」。警方捉到二名竊賊,其於四名共犯在逃,而林XX是這個集團的首腦。世上應不會有這樣的巧合,同名,同年,連他拆解車子的地方,還是他小學住家的附近,我很難找到其他理由說服自己這個林XX不是我認識的林XX。

若回頭細想,在公館遇到林XX也真是2004年左右的事,而他正在逃亡。也許是現實與記憶互相滲透,此時此刻回想起割包店前的林XX,他的五官長得和童年差不多,感覺是S號的T-SHIRT變成L號,樣式沒變,只是大了一個尺碼,除此之外,他的臉上也有點坑疤,他小時候皮膚極好(差不多所有男童都有這樣的好膚質吧?)臉上有些雀斑,長著細細的汗毛,上玩體育課的時候,紅通通的臉頰,沾著汗的細毛,像一個濃霧的清晨,水氣在玻璃窗上凝成了露珠。

只是那雙水靈的眼睛,好像矇了一層灰(也許是我多心)。

說驚訝嗎?倒也還好,人性卑劣脆弱又難以捉摸,所以人會變成什麼樣子都毋需太訝異。那是感傷嗎?為一個二十年沒見面的「男童」而感傷,我也實在想不出要感傷些什麼。現在,說這件事的語氣,可能比較接近跟大家分享某日住旅館遇鬼的那種心態,遇見某件離奇的事,急著想和眾人分享。

然而,世間所有離奇的故事都經不起細想,一細想,那個離奇的部分也就不那麼離奇。倒是阿濟對這件事的反應可稍作註腳。她問:「叫他送台車給我吧,這麼屌。」對不起,他偷的是機車。「真心酸,所以名字還是菜市場一點比較好,免得做壞事被認出來。」

是啊,偷機車好像不太上得了檯面,說是「偷車集團」也不過才六人(賣盜版光碟集團恐怕還比他們多人),而且還在割包店遇到他,一點都不驚悚。所以阿濟的結論是:

「偷車集團首腦也是要吃割包的。」

由 wangchingyu 發表於 April 30, 2007 3:33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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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

好妙的結論!!

由 Erin 發表於 April 30, 2007 3:43 PM

這種分享真的挺鬼故事,一個你認得的人作了某些事,身邊沒有誰認識他,但你就是知道。

由 image 發表於 April 30, 2007 4:00 PM

奇怪,我的時間才03:12!

由 不敢留 發表於 April 30, 2007 4:10 PM

國小同學... 全都不記得了
國中的也幾乎忘光了
有時覺得 這種遺忘的程度真是嚇人

由 發表於 April 30, 2007 4:11 PM

只能說,
一切都是不小心。

由 醉醺醺 發表於 April 30, 2007 10:49 PM

最後一句真經典,
可以拿來當作割包店的宣傳標語。

執念很深的lulu 發表於 April 30, 2007 11:06 PM

「物景依舊,人事已非」常令人感慨,想著彼此能吃著同個口味的割包,或許就能有些安慰。^ ^

飛翔米格魯 發表於 April 30, 2007 11:08 PM

管他好人壞人..是人就得吃...
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由 諸葛聞近 發表於 May 1, 2007 11:50 PM

油弟要不要改行當酗酒的黑牌私家偵探?
(那是金城武在傷城裡的角色)

由 餅姊 發表於 May 2, 2007 1:46 AM

割包恆久遠~ 能吃就是福~

由 宅靈王 發表於 May 2, 2007 2:02 AM

好人從來不知道自己好在哪裡

壞人也從來不是自己想當壞人的

Kiwi 發表於 May 2, 2007 11:52 AM

第一眼看到標題,以為是「壞人也是要割包皮的」

毛胚屋 發表於 May 2, 2007 6:36 PM

不管好人壞人
割包要吃
包皮也要割啊
基本人權也

lilou 發表於 May 2, 2007 9:54 PM

我倒覺得
毛胚屋猛一看很像罵人的髒話
而且感覺還是大陸東北內地之類的
哈哈…

由 油弟 發表於 May 3, 2007 2:16 AM

有包堪吃直需吃。就算是竹聯老大也會為美味割包排隊的吧。

妮可姐 發表於 May 4, 2007 12:57 AM

我不常在路上認出人來,倒是很常被人認出來。有時候會有我不知道他是誰的人來跟我聊天攀談必且說他是我什麼時候的朋友或是同學。當下的自己會很本能地防衛起自己但也會附和對方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對方走了之後自己絞盡腦汁也想不起他/她是誰。反正不管怎樣,別是詐騙集團就好。

由 dfchueh 發表於 May 5, 2007 10:07 AM

對不起,沒有經由你的同意就擅自貼這種告示,可是那個貓主人真的曾經把貓丟掉過,我怕不快點找到願意認養的人,他又會重蹈覆轍,我想你本身也是個愛貓人士,應該不會介意我這麼做吧。希望能藉由這個高人氣的部落格讓小貓找到新家囉!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6&topic=18078&show=25

由 兩隻貓的小媽 發表於 May 7, 2007 12:52 AM

王家衛墮落天使經典:
黎明在公車上的內心獨白:殺手,也是有小學同學的!

由 路過愚 發表於 May 7, 2007 1:00 PM

妙也...那種遇到鬼的分享心態我瞭
所以這割包想必也吃ㄉ悻悻然吧

由 SHenbao 發表於 May 8, 2007 5:08 PM

無意逛到你的部落
許多文章都頗有「黑色幽默」的感覺
句句都是自我的人生智慧妙語

另外,我只覺得自己的記性太好
因為常常認出別人來(在路上、在任何場合...)
卻不敢過去相認
對於這些過客能再提到什麼樣的過去?
但他們卻不時在我生命中出現
到底他們是我的「過客」嗎?
還是真的有緣?

「腦子」總會自動要自己複習過去
頗痛苦的!

由 K. zhang 發表於 May 8, 2007 10:45 PM

推最後一句。

這件事的發展的確出乎預期之外,趣文。

竊車集團沒有什麼懸賞吧XD

bwPingu 發表於 May 12, 2007 7:34 PM

就像林志玲也是要上廁所拉大便...

oxygen 發表於 May 17, 2007 6:05 PM

唉呀,樓上的 "割包恆久遠",其實也可以接 "一顆永流傳" 啊 XD 只不過割包是食物,久了就會腐爛發...噁 囧"

看到樓上林志琳那句,不禁令我想起了這件事情:
http://hit1205.blogdns.org/blog/?p=598
原來老師也會吃肯德基呀 XD 上學期還發生過 "老師也會上廁所" 的說...再怎麼說老師也是人

風痕影 發表於 May 22, 2007 6:35 PM

壞人也是人~
也是要吃飯拉屎睡覺的~
只是這樣被認出來~
還好沒打招呼:"最近在忙什麼呀?
我還蠻想知到他如何回答你唷!

臻果山葵 發表於 May 30, 2007 6: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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