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 2005

寫好玩,還是寫心酸?

紀妹常問我,為什麼喜歡在網路上寫一些五四三的,難道不會煩嗎?說也奇怪,網路走跳這麼多年,從明日報個人新聞台開始也不過是這幾年的事,但竟還沒有覺得膩煩,裡頭究竟有什麼終極奧義,可以讓這麼多人義無返顧寫下去?當然,如果吊書袋一點,可以拿什麼論述過程等於主體建構的過程什麼什麼的,個人在書寫的過程,可以確認或表演出自己應該是什麼樣子。這種說法有點虛幻,而且無血無淚,我祇知道自己是屬於那種不長進的網路重度使用者。

大學開始沒多久,校園bbs站大為風行,我跟一群同學成天混計中,但這些同學很「長進」,混計中的的過程,有人摸熟了硬體,有人學會了什麼程式語言之類的,昔日鬼混的同學,有人出國作資訊學術研究,有人轉進電腦動畫,有人去搞什麼開放程式碼什麼的。就祇有我,還是數十年如一日,網路這種東西,還是停留在「玩」的階段。

Blog好好玩

第一份正式工作是新聞網站,進公司的第一天,剛好明日報淒風苦雨地倒店,當兵那兩年台灣網路變化得很快,快到退伍的時候才第一次聽到什麼叫明日報個人新聞台,真晃如隔世。這份工作其實打混得多,學一點網頁製作,懂一點所謂「網路生態」,但工作多半都是在玩耍,逛網站,瞎聊打嘴泡。

回到校園念書,看別人寫關於明日報個人新聞台的學期報告,自己也覺得有趣,就弄了一個來玩,結果一發不可收捨。於真實世界之外,開始在虛擬世界裡建立了一些人際關係。像我這樣的懶人,網路對於我最嚴肅的可能,就祇剩下寫這件事,我沒辦法像那些昔日戰友,搞什麼影像處理,做什麼程式碼釋出,還是有什麼石破天驚的學術觀點。

就差不多在那個時間,第一次在課堂上聽到blog這個名詞,但有點似懂非懂,就連現在很多去定義blog的討論和報導,對這個「媒介」仍猶如霧裡看花。阿枝說,那種兩欄、三欄的網頁外觀就是blog,說的好像有幾分道理,但這樣又太膚淺沒有達到blog的精義,再說現在還有flash的blog或是有些變形的blog版面也不是單純二欄三欄。

有人說,trackback的功能是blog與其他網路機制最大的不同,老實說,我不覺得這個功能有多棒,再加上我也不太愛用這項功能。理論上,這種「通告」功能可以引起串連和討論的社群,但實際用起來,常會在不同的通告之間迷了路,從這篇文章漂到另一篇,然後忘記剛剛是從哪來的,好吧,也許是我方向感比較不好吧。

還有人認為,rss才blog的精義。這種說法也很怪,電子報也有rss,甚至連交友網站的日記都有rss訂閱功能,這些難道也算是blog嗎?恕我無知,一些個人網站和電子報,其實就已經擁有大部分blog的功能。

二○○五年是blog之年,很多人對blog的期望很高,認為是另類媒體的一個極大空間。這種說法不無道理,網路本身就有其非常草根的部分,但為什麼blog被賦予了這麼高的期望?這我就不太懂了。草根媒體這樣的字眼,似乎暗示由大眾來寫他們關心的事,制衡主流媒體的觀點和報導,是啊,網路是可以這樣做,但為什麼blog就比其他的機制來得好?

我覺得,現今最具草根媒體特性的網路場域,應屬ptt電子佈告欄的八卦版吧。每天有人發問,然後由來自四面八方的鄉民七嘴八舌提出証實。有項網路調查,美國身有百分之四的人使用blog,台灣的使用狀況應該不可能高於這樣的數據。我以為,網路的草根性或另類媒體的可能,必需植根在大量的使用者,而非挶限在某些菁英階級的手上。Bbs上手容易,幾乎沒什麼門檻,比起blog來講,現階段另類媒介的可能更大。

祇看肚臍,要踢爆誰?

某個提供blog平台的業者說,現在blog容易上手的程度已經跟使用word差不多。真的是如此嗎?我的感覺,很多在網路上寫些五四三的使用者,如果他不使用rss也不愛trackback,那他為什麼需要一個blog?也許是因為可以有更個人化的介面,但放眼目前所有是供blog的平台,版面選來選去就這麼幾個,談不上多個人化,若真要弄個自己想要的版面,css語言又有技術門檻。

那我為什麼要有個blog?想了一下,祇能說因為blog可以亂改版面,很好玩,其他就想不出來有什麼偉大的因素是讓我非得要有個blog不可,還有一個膚淺的原因就是「流行」,所以也想要有一個。我不覺得blog多偉大,它很可能就像這幾年流行過的個人電子報、個人網站、個人新聞台,然後還有下一波流行的玩意會取代它。

我比較傾向劉黎兒的「卡啦ok文學」來理解現在的blog,基本上blog還是很個人的,不必然要對映或回應那些公共論述,大家愛寫blog 不見得是基於對媒體近用的理想或是對公共議題的關心,更多人不過是「想唱自己的歌」。有些聲音批判這種「肚臍眼」式的網路書寫,是另一種垃圾,是無病呻吟,沒有什麼積極的運動效果,或是浪費了blog這樣的媒介可能。

這種論調其實是很矛盾的,網路既然是一個各說各話的地方,是一個比真實世界更容易實現某種平等民主的場域,那又有誰可以決定肚臍眼書寫比不上公共議題的論述呢?常會在別的blog看到很不一樣的公共論述,但我也很愛看一些很好笑,沒什麼意義的blog,我並不認為兩者之間有誰比較高級,誰就是浪費blog的功能。

很多台灣的blogger羨慕美國白宮發給blogger記者採訪証,但我很心機的認為,這很有可能祇是白宮新聞室的一個公關花招,就像台灣的總統府會招待記者跟總統一起搭潛艦一樣,再說美國白宮記者証真的代表什麼新聞界的認証光環嗎?倒也未必,白宮都可以發記者証給一個賣春的妓男,發給blogger並不代表什麼吧。當然這是我個人很沒水準的猜測啦。

所有的blogger都有一個美好的幻想:人人都是記者,撒豆成兵,處處都是機動的sng。問題是,樂意爆料的人,把題材賣給壹周刊,比花精力經營一個不見得有人看的blog來得有效多。三天兩頭接獲民眾投書爆料,或是ptt的八卦版,看來都比blog來得有潛力踢爆新聞吧。

某位資訊領域學者投書,認為blog真要有影響力要在查証上多下功夫。我認為,這實在講太遠了,恕我見聞不夠,目前好像也沒有看到什麼blog真的像美國一些扒糞blog天天批露什麼重大消息,台灣沒有調查報導式的blogger,談查証實在太遙遠。這位學者的批評,拿去談八卦版則是剛剛好。

沒人出版真心酸

目前網路的blog,感覺上最多的還肚臍眼式題材(包括我自己),有一些是公共議題的討論和論述,但通常以評論和提供觀點居多,再一種是純文學創作。有次和太陽餅聊天,有人問她,網路寫的東西,會希望出版嗎?太陽餅回答得很妙:不出版,是寫心酸的喔?也許對很多像我們這種在網路上寫自己肚臍眼的人,多少都有懷抱這樣的想法,但其實寫愈久,會發現寫這些東西是「好玩」,出不出版其實已經很不重要了。

我對出版不太瞭解,但直覺以為,網路上的題材要轉換成平面印刷是有很大的鴻溝,高點閱率不代表印成書就是銷量保証,之前有些人認為blog在出版的流程裡可以多一些操控,能玩出一些不一樣的什麼。我是不太清楚這樣的推論有沒有問題,但純就網路書寫的內容,要轉化到平面其實有一個很大的落差。首先,網路使用者和書店會買書的消費者不見得是同一群人。

再者,以現在網路的題材來說,純文學創作其實和傳統出版的主流標準比較一致,轉化沒有什麼問題。但網路大宗的這種肚臍眼書寫,則問題很大,除非有一個強有力的企畫主題重新包裝,否則人人都有個肚臍眼,為什麼要我花錢看你的肚臍長什麼樣呢?好吧,也許你很搞笑,講話很賤,這種題材祇適合網路轉寄,印成平面,感覺就變成是笑話大全,或是腦筋急轉彎,祇能說是拿來當作自己blog的紀念,在出版圈子裡,談不上什麼重大意義。

所以重點在於出版社那端是否有個完整而強力的企劃主題,但問題是,出版社若有完整計劃,又為什麼要找你這種無名小子來寫呢?

假若是那些嚴肅的公共論述,印成書更是幾乎不可能,雖然很多blog的公共議題觀點寫得很棒,但在出版圈裡的「市場價值」怎麼比,也比不過像是楊照、南方朔這些名牌寫手,況且,這類的書在台灣的市場本就有限,在商言商,大概也沒有什麼出版社願意掏錢出來。

所以,我以為,網路書寫若沒人出版叫寫心酸,但出版了,上架幾周,然後下架躺入庫存,出給自己爽,聊備一格,何嚐不也是另一種心酸。

由 wangchingyu 發表於 June 2, 2005 7:31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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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篇有趣的「論述」,份量夠又不沈重。真的是家庭必備萬金油 :)

上面說的"blog容易上手",指的應該是容易出版,而所謂的「容易個人化」,指的也應該是套用現成模版的簡易;comment/trackback 帶來了對文章的回應,解救了自言自語的孤獨;RSS 則是增加曝光,同時讓更多人可以更方便的知道站台/資料的更新。

至於要玩肚臍,要捅別人,的確都是個人自由、個人選擇。
能夠拿來當生活態度....很好,
能夠拿來交交朋友......也很好,
能夠讓某些不認識的人(像我),吃飽後沒事幹,上網從 rss aggregator 看到萬金油有更新就趕快連過來看文章幫助消化......當然更好 :)

PipperL 發表於 June 2, 2005 8:30 PM

批判肚臍眼的,都是屎!

由 走走 發表於 June 3, 2005 12:28 AM

可是日本還有出像「電車男」那種書籍呢
說穿了也不過就是某種留言版應援大集合
看似沒有什麼出版可能的文章
搞不好也有出版的契機
(這是某種想要出版的自我安慰嗎?)

杜生之 發表於 June 3, 2005 12:33 AM

萬金油寫的題材很大眾啊,不會肚臍眼喔!

faust 發表於 June 3, 2005 2:23 AM

我跟你有同感
原來關於「肚臍眼」的企劃問題
不是只有我一個人想過
我想包裝得朝「奇人奇事」的方向發想吧!?

由 少女夕 發表於 June 3, 2005 6:13 AM

心酸的浪漫。

由 fuhoren 發表於 June 3, 2005 6:52 AM

所以大家沒事搞心酸的
嗚~~

阿鏗 發表於 June 3, 2005 11:36 AM

我覺得,在網路上與眾人分享肚臍眼
比起那些躺在倉庫"英押"的滯銷書
是幸福快樂許多了

當然,如果一開始使用blog就是為了出書的話
自己寫的文章不被出版商青睞
才會覺得心酸吧

--
突然想到
如果走漫畫家river的「OL蔡桃桂」或「543」式的風格
好像也不賴

由 肛 發表於 June 3, 2005 12:26 PM

所以這書名叫做"很像riverOL蔡桃桂543之萬金油搞心酸"嗎?

由 不像藍正龍之小黃 發表於 June 3, 2005 4:04 PM

blog基本上就是個人聲音的播送,
有沒有利益考量也是個人選擇,
人的生活本來就有很多面,
能夠有件事做起來很"爽",
說實在,也不容易了!
所以,如果寫blog寫得很爽,
就是種獲得了^^

至於別人的認同、世俗的評價,
甚至是可否變成印刷品,
都算是附加價值囉!
有,當然更爽^^
沒有,反正寫文時已經爽到了,也夠了啦^__^

傑森 發表於 June 4, 2005 4:24 AM

把blog想像成是另類媒體或者抗衡主流媒體的民主空間,恐怕還是「有識之士」的一廂情願。最近看來,blog的確在某些事件上發揮了宣傳、推廣的作用,然而影響所及,也不過及於會看blog寫blog的人,最多旁及他們身邊一些親友而已,何況blog按屬性來分,中間還有千差萬別,有些blog,你是提不起興趣去看的,上面寫什麼,也就不會影響到你了。這樣的影響性與串連果效,其實就很有限了。這些有限的影響,還只能及於愛逛blog的人,這在台灣,影響可能還會明顯些,在香港,上網的人也許不少,可是去看一般文字多圖片少的blog,恐怕就更在少數了,我問我的學生,誰會固定去看新聞台部落格喔?全部鴉雀無聲。那誰有寫寫網路日記喔?還是一樣的靜如深海,彷彿我在不適當的場合問了不適當的問題一樣。我曾經在一門寫作課上開了一個部落格讓他們貼文章寫感想,結果除了指定要繳交算分的作業外,會自動寫些回應的少之又少。所以,另類空間?誰說不是?不過那還是少數「有能者」的玩意。當然,「革命」從來就是少數有能者推動下的產物。

廢話一堆,下面才是正經的:借來台上推一下,奏完馬上斬了唷。

六月 發表於 June 4, 2005 1:28 PM

"很像riverOL蔡桃桂543之萬金油搞心酸"
這書名有點長......

由 肛 發表於 June 4, 2005 2:48 PM

六月寫到:"在香港,上網的人也許不少,可是去看一般文字多圖片少的blog,恐怕就更在少數了,我問我的學生,誰會固定去看新聞台部落格喔?全部鴉雀無聲。那誰有寫寫網路日記喔?還是一樣的靜如深海,彷彿我在不適當的場合問了不適當的問題一樣。"

本人就香港人 如果這里符合"文字多圖片少的blog"
那我可能就是你說的那個"少數"了
新聞台部落格我也有在固定去
網路日記我自己也有寫 從之前的個人網頁到新聞台 部落格都有
更重要的是 我身邊的朋友也一樣
會看 會固定去 會自己創作
不過可能我們這一群寫出來的也算是你提不起興趣去看的那種屬性吧

由 lou 發表於 June 4, 2005 4:37 PM

lou:

我無意冒犯,我上面說:
「有些blog,你是提不起興趣去看的」,重點並不是在說明我自己的喜好(當然我也有喜好偏頗),
而是後面這兩句:「上面寫什麼,也就不會影響到你了。這樣的影響性與串連果效,其實就很有限了。」
無論多受歡迎的blog,誰在上面振臂一呼,影響所及,也只在於有機會看到這一呼的人,這種「能見度」,其實是很有限的。
我主要在講這個而已,不及個人喜好,更不在品評blog的「好壞」。最後一點,更與我讚同的萬金油所寫的這一段背道而馳:

「網路既然是一個各說各話的地方,是一個比真實世界更容易實現某種平等民主的場域,那又有誰可以決定肚臍眼書寫比不上公共議題的論述呢?常會在別的blog看到很不一樣的公共論述,但我也很愛看一些很好笑,沒什麼意義的blog,我並不認為兩者之間有誰比較高級,誰就是浪費blog的功能。」

多少云云,當然是主觀看法,並無科學數據佐證。
繼續主觀一下:我覺得你和你的朋友的確是「少數」耶。這個可是恭維話喔。

六月 發表於 June 4, 2005 7:41 PM

有了!我想到吳淡如的做法。

心酸(直書150點字左邊要有萬金油的照片)

你也可以很像很像riverOL蔡桃桂543(旁邊小字12點字浪漫體)

小黃說的改良方式 發表於 June 4, 2005 10:15 PM

還是用村上的方法
例如封皮上寫著:萬氏心酸(心酸旁邊加黑點)

......

由 肛 發表於 June 4, 2005 11:33 PM

如果要用村上那一招,那萬金油
內容要多加些性愛場面,還要再叫人翻成日文
最後再請賴明珠翻譯,標題也要改一下

挪威海邊的萬金油

再準備一些烏鴉圖案,手續可能比較麻煩一點。

由 小黃 發表於 June 5, 2005 1:51 AM

小黃很high喔?
你的點子實在太爛了
什麼挪威海邊的萬金油
要愛台灣
所以是
翻滾吧!布袋港邊的一抹萬金油
打算翻成客語、原住民語和福佬話
書的封面不能露屁眼,
因為我的書沒得金熊獎
會被終止童妓協會罰錢
然後還會被法官問說為什麼要漏屁眼
但是露女人的奶子就沒關係
因為法官也愛看

啊,糟了
講這麼多我的blog會被終止童妓協會列為青少年不宜
好傷心,真難過
我這麼愛台灣,連書都翻成客語原住民語還有福佬語
還是比不上那些當了任務型國代的終止童妓協會和勵馨的幹部們啊!

由 萬金油 發表於 June 5, 2005 2:21 AM

以公共論述為主軸的 blog 之所以有某種踢爆主流新聞的潛力
很大一部分來自於即時性
當某一個事件發生時
打鐵趁熱形成一個公共言論空間
一旦公眾注意力被另一則更新的事件取代
討論熱朝野也就消退
一個blog 要結集多少則評論 耗時多長
才有足夠的內容能夠成書出版?
那時候所有的討論早就過了賞味期限
甚至因為整個在 blog 出版的過程過度"透明化"
而連帶地連看名人偉人"回憶錄"時
對於"祕辛"的期待都沒有了
那買這樣一本書來是要看什麼

(就不要說 高點閱率經常是粉絲一天要來巡五回十回
就算還是會買來看 卻不太可能一人買個五本十本啊)

白宮發給 blogger 記者證也不是通通有獎
總不會沒有篩選機制的吧??
我很好奇是哪些 blogger 可以拿採訪證
標準是什麼

別說發給 blogger 記者証
連主流媒體記者到戰地採訪伊拉克戰爭新聞
也經過美國白宮和國防部嚴格篩檢
他們覺得放心才給採訪證的哪

由 女奴 發表於 June 5, 2005 7:14 PM


我想了很久,關於Blog的終極奧義,
或許真的只是因為,像他說的:

『親愛的,我們一點也不重要。』





即便如此,被稱呼為"親愛的"還是很噁心。

13. 發表於 June 6, 2005 3:01 AM

blog這玩意...對我來說..
就是讓我寫些有的沒的..然後認識一些新朋友...
看看別人的想法和觀點...
至於有人想透過部落格玩出一些所謂更高段的東西...
或許有可能..不過有看過有人說bloggers應該要提升自己部落格的內容和層次...
我倒覺得不必那麼嚴肅...層次不是由一兩個人決定..
特別是在網路世界中..
出版的部份...書會賣..會有所謂的明星作家..
除了內容不要太差之外...其實還不是包裝出來..
有話題性..封面上多一些名家推薦...加上有東西可以讓媒體炒作...
暢銷書不是很多都是這樣炒出來的..
部落格要出書...集結 一群bloggers或許是比較可行的作法吧~

Richard 發表於 June 8, 2005 2:31 PM

批判"批判肚臍眼的,都是屎!"的,都是屎!

由 bujiu 發表於 June 13, 2005 8:46 PM

我欣賞而贊同六月、女奴的看法。

萬金油,你寫的不算肚臍眼啦,你很多評論,都在肚臍眼之上,有些肚臍眼下面幾寸的主題也有一定關心的層面。就算是肚臍眼,也比別人的肚臍眼好看。

(每個人的肚臍眼各有美醜,形狀大小深淺不同,但好像很少人特別注意,沒有放大特寫圖。)

由 果想想還是匿名好了 發表於 June 14, 2005 11:08 AM

後來你在泡沫紅茶上廁所的時候史瑞克打了過來
不然你們就可以講到話了:p

由 走 發表於 June 19, 2005 1:08 AM

我在這裡好像要改個匿名比較入流,我突然想到,如果來寫一篇有關在肚擠眼上抹上萬金油的相關論述,應該很多人會有迴響吧!

我只記得當我肚子痛的時候會擦在肚子附近,那很舒服! 拿如果擦在肚擠眼內,會很爽嗎?

水子 發表於 June 19, 2005 12:24 PM

忘了講,我是水瓶子。

水子 發表於 June 19, 2005 12:24 PM

(我是呼應「水子」,可是,這麼一來,會變成「烏魚子」呢!)

我是想飛的魚兒~~噢,太長了,熟悉了後都叫我魚兒~~來到blog後,濃縮成,飛小魚。

就是怕自己的肚臍眼被別人拿來道長論短,又怕道長論短沒兩下,就給踢到倉庫裡去了,所以,就把心不心酸這檔子事,給擱一邊去了。

魚子 發表於 June 19, 2005 2:40 PM

現在大家是流行叫「子」的嗎?
另一提
出產萬金油這個家族還曾經辦過一家滿有名的報紙,叫虎報還是啥小的。前幾年停刊。以前什麼新聞史都會念到喔。

走弟,你這樣把現場的兩位姐姐置於何地呢?哈哈。應該先讓史兄跟現場的其他兩位姐姐哈啦哈啦,一方面可以等我尿完回來,一方面可以滿足兩位姐姐對史兄的好奇心。

由 萬金油 發表於 June 19, 2005 11: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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